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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8号令实施细则?非应税项目 201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非应税项目 2013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13年88号令实施细则?
  2. 工程测绘发票进项税是否可抵扣?

2013年88号令实施细则?

2013年第88令实施细则:

2013年88号令实施细则?非应税项目 2013-图1

 一、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印发,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2013年88号令实施细则?非应税项目 2013-图2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2013年88号令实施细则?非应税项目 2013-图3

  四、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五、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发生时间和缴纳地点,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相同。

工程测绘发票进项税是否可抵扣?

取得的进项发票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才能抵扣;不然就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不能抵扣的。   工程测绘发票一般都是用于建筑工程的,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政策依据: 财税[2013]10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可以通过认证抵扣。工程测量属于现代服务项目下研发和技术服务中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作为增值税应税项目之一,当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认证抵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非应税项目是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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