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项目组竞争方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投标单位过多,招标单位是否有权选择实力较强的几家单位进行投标竞争,求相关法律依据?
不允许,

招标法: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如果招标项目划分为多个标段,可以对投标人限制投标和中标吗?
依据就是招标文件,文件里规定投标人可以对几个标段提出投标,可以中几个标段。一般来说不会限制你投几个标段,大多会限制你中几个标段。
你报名的时候报几个标段呢?
报了6个而你决定投6个你就得做6份,不过你也可以报6个只参加其中几个,这个是你的自由。
如果你看不明白招标文件上写的东西或者找不到,就打电话给代理公司问,如果他口头告诉你的东西你在招标文件上找不到就一定要他给你书面的。
嘿嘿,我们这些代理公司对口头回答从来是不作数的。
目前多数地方所采用的,就是多标段可以兼报但不能兼中。
这里一般是招标人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考虑的,一是内幕原因,关系太多都要照顾到,所以划分标段兼投不能兼中。二是从经济及竞争方面考虑,不同的标段不同的单位来中,除了所谓的施工力量、工期等原因,不同的单位施工可以在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方面形成竞争。
没有法律条文明文规定可不可以兼头兼中,招投标法中也是规定了要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才能中标,所以兼投能不能兼中的问题要看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了,有的在招标公告中就做了说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项目组竞争方案怎么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