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人管项目原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程项目法人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1996年1月,原国家计委颁布了《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按照规定要求,为了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施行法人责任制,即由项目法人负责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实现项目全过程管理的责任制度。
规定要求,国有单位经营性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在建设阶段组建项目法人。施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贯彻执行谁投资,谁决策,谁承担风险的市场经济下的基本原则,是转换项目建设与经营机制、改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如果公司经营需要向法人借款具体怎样操作?
具体的操作方法:企业应与企业法人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格式可以按照银行贷款合同样本,但需要特别注明,借款是否需要支付利息条款,还有借款期限,有关款项汇入时,在缴款单上来源事项,应注明借款,不能写上自筹或往来款,同时应汇入公司账户。
还款时,应有领款单以及现金支出证明单,最好是汇入法人的个人名下的账户,也就是款项哪里来就回哪里原则。 在这里也要注意法人款项是否为现金形式还是其他资金形式。
向企业法人借款,属公司内部往来账,可计入其他应付款(公司有与企业法人的往来账的,可不必另设其他科目,可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借给公司的钱,做为公司的用途,与设押金子目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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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什么是法人管项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