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发票项目没有简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增值税发票未写备注影响抵扣吗?
影响抵扣。该份增值税发票属于不合规凭证,不得抵扣增值税,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23号规定,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国税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还要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发票抵扣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给社会团体单位开发票没税号怎么办?
给单位工会开发票不要税号。
注意:社会团体取得的增值税普通法票无需纳税人识别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1、税局的开票新政,只是要求销售方向企业(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时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
2、向不属于“企业”的购买方(如自然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无须输入纳税人识别号。
你好:社会团体不需要税号
1、国家税务总局货劳司2017年7月6日答问:今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以下简称“16号公告”),自2017年7月1日施行。
2、规定了企业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除企业之外的所有个人消费者、个体工商户以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性单位均无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3、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 票时,发 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 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正常开票是蓝字还是红字?
蓝字
其实咱们平时开的正常的发票就是蓝字发票,由于量大平时就简称为发票了,只有在区别于红字发票时才称呼其为蓝字发票。
专用发票“无法认证”包括哪些内容?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发票项目没有简称怎么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