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企业项目备案延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租赁合同续约还需要做备案吗?
可以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司与他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双方可以对合同进行备案,也可以不备案,法律没有作强制性规定,不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到期前,双方都同意续约,只要签订合同即可,是否备案由双方自愿。

租赁备案到期怎么续签: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 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是否要备案的问题,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对于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备案,如果不备案可能受到处罚。
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修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32条规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予以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去备案,也很少有房屋管理部门也很少对这些没有备案的行为进行处罚。
租房备案多久一次?
一年,每年需要去当地社区管理中心填写信息
租房备案是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对符合要求的,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这应该是问的房屋租赁备案吧。如果是租赁的话,是不需要每年都备案的。房屋租赁备案不是一年一备。因为在房屋租赁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备案证有效期为两年。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根据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企业项目备案延续申请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