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银监会项目贷款使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银行审查PPP项目:满足20多项条件才可贷款?
一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项目想要顺利获得银行贷款,需要满足包括所处区域、还款来源、资产负债率、实收资本以及现金流等在内的20多项条件。

以现金流为例,贷款意见书要求,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需要经营性现金流稳定,项目使用者付费及政府付费获得的收入,要能全额覆盖贷款本息。而且,涉及使用付费者为公众,如果项目未通过价格听证机制,应追加有效抵押担保方式;若项目在完工后无法通过价格听证的,应立即停止放款,同时要求客户立即偿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由于银监会尚未对PPP贷款有明确的定义和要求,意见书认为,这些贷款条件只是对PPP项目的最基本原则性要求。不过在一些PPP专家看来,这些条件过于苛刻,实际上代表的是商业银行对PPP项目融资的观望态度。
以贷还贷是银监明令禁止吗?
以贷还贷并不是银监明令禁止的。

“以贷还贷”指的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在未偿还旧贷款的情况下,再去申请新的贷款合同,并用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意思。
虽然银监并没有明令禁止,但是从实际操作层面看,几乎所有的内资银行都不支持以贷还贷。
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新的借款合同以贷还贷,原借款合同如有担保人的,应当取得原担保人的书面认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银监会项目贷款使用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