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项目丰城事故会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西丰城电厂事件事故责任人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28日凌晨,公安机关将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别重大坍塌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张某某(男,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尹某某(男,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项目部总工程师)等9人依法刑事拘留。2016年11月29日,经侦查,江西丰城电厂事故又有6人被刑拘。公安机关将王某等4名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责任人和顾某某等2名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发生安全事故,相关负责人必须承担什么责任?
首先,题主是安全员,不是安监部主任,追究责任绝对不会是第一责任人,甚至可能进不了第一批责任人的名单。
去年丰城那么大的事故,该公司追究刑事责任的才8-9个,都是直接相关的中层以上干部,下面人最多是饭碗没了,吃饭的家伙基本都在。
第二,安监工作按单追责,按单免责,留好你完成工作的书面资料,安全员的职责就到了。最后,安慰一下题主,你们公司老总,总工等等这些干部,分管相关专业的专职都会有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相关工作经验,他们完全不在意的问题,是不是没那么严重?
江西坍塌事故原因?
11月24日上午7时许,江西丰城电厂三期工程在建项目发生意外。一处冷却塔施工平桥吊坍塌,造成横板混凝土通道坍塌。事故发生时,工程正在进行晚班和早班的交接。截至24日22时,确认事故现场74人死亡,2人受伤。其中遇难者中,年龄最小的仅23岁,最大的53岁。
原因是:事故或因混凝土强度没达标造成。
为赶工期,他们依据经验拆除冷却塔外围的脚手架。
但由于天气原因,混凝土内部尚未完全凝结,不足以支撑自身重量,脚手架拆除后混凝土开始脱落,最后坍塌。
目前公安部门已控制13名丰城电厂三期冷却塔项目相关人员。
在“大干一百天”的狂热氛围里,安全生产意识也只能被搁置一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1124丰城事故调查报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