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项目申请增补资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低保金不够用怎么申请?
低保金不够用是不能申请的,因为低保金是政府对每个低保户的困难补助金,而不够用也不能只靠政府的补助,个人也是想办法解决。
1、个人提出申请,要求提高低保的类别,每月多补助一些资金。向当地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民政办公室提出即可。但申请难度相当大,非常不容易。
2、在低保金既定的情况下,根据自身条件,想办法通过劳动再获取一些合法收入,以补贴家用。这才是现实的选择。
毫无疑问,低保金只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的资金补助。身为困难家庭的居民,生活水平应该就不高,如果还要大手大脚地享受一线城市高水平的生活水平,即不现实,政府当然也不可能为此埋单。
现实生活中很多低保户,五保户人员由于患有疾病,花费效大,所以造成了低保或五保金不够使用,在主种情况下,低保或五保人员须向民政部分写出书面申请救肋金。
可以写申请书交给党支部村委会!要写清楚低保金为什么不够用的具体原因。详细说出家庭的困难程度。村里再向乡镇政府汇报。可给予临时性救助!
2021年扶贫性公益岗位最新政策?
一、延续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
各镇目前还上岗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原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桂人社发〔2021〕23号文件精神,延续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桂人社规〔2019〕13号文件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
根据桂人社发〔2021〕23号文件精神,各镇当前在职在岗乡村公益性岗位人数如少于2020年底人数的,各镇应视实际情况,可增补公益性岗位人员,确保2021年底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数不得少于2020年底在岗人数,实现就业资金开发的岗位规模保持总体稳定。增补人员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入口(含监测帮扶对象)、易地扶贫搬迁入口。年龄要求、提供材料、申请程序及手续同原来开发的要求一样。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公益性岗位有哪些补贴政策?
(一)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一定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每人一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助。
(二)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给予补贴,不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三)补贴期限:3年(距退休5年到退休)。
(四)补贴次数:对补贴期满后通过开展职业指导、推荐3次以上就业岗位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有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五)期满退出政策:对于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在补贴期满后转为本单位劳动合同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补贴标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项目申请增补资金怎么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