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出台立法项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有哪些?
市民既可以直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也可以通过身边的人大代表、基层人大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议案。而且,每年年中,市人大常委会都将通过报纸、电台、网络公开征集下一年立法建议和立法项目。市民可以通过媒体提出立法建议。
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提交意见。公民可以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政府的网站、信箱、电话、来信等多种渠道,向有关部门提出立法意见和建议。
2. 参加听证会。在一些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往往会召开听证会,邀请公民团体和专家学者等代表参加,听取他们对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社会成员,应该努力学习,积极服务社会,实现人生价值。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
1可以通过网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网站相应位置把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写清楚。
2可以给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写信。
3可以给各地的人大代表写信。
立法调研 包括哪些?
区县人大常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淄博日报、市广播电视总台等部门、单位。
第一条 为了做好立法调研工作,提高立法工作效率,保证立法质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立法调研,是指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中的立法项目和立法调研项目所组织的调查研究。
第三条 立法调研,应当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听取意见。
第四条 立法调研的形式包括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视察检查、外出考察等。
第五条 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开展的立法调研,可以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专家或者组织参加。
什么是预备审议项目?
预备审议就是还没有进入会议程序的审议,而初次审议是会议程序中的第一次审议。
预备审议项目是指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在2018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惯例,在预备审议项目之前,有继续审议的法律案、初次审议的法律案,这两类立法项目的审议均有相对确定的时间表,优先级高于预备审议项目。
此外,证券法(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期货法、消费税法、房地产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等项目均为预备项目。
预备审议项目就是有进入会议程序的审议,而初次审议是会议程序中的第一次审议,就是为某个项目提前准备的方案,进行研究论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出台立法项目有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