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此次项目签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两承诺一公示是什么?
“两承诺、一公示”管理,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相关负责人)分别对其在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在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监督。
推行“两承诺、一公示 ”管理,是有效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基础机制的重要举措。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谋划、迅速贯彻,确保“两承诺、一公示”管理工作落地落实。
指的是房屋建筑工程在开工建设前,相关负责人应当签署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应于30日内补充签署承诺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
招投标法规定签订合同后多少日内开工?
这个在招标法里面没有规定,但是一般项目两年内不开工就会出现问题,比如是新建项目,两年内不施工国土那边要查业主还要罚款。
双方来说,如果是固定总价合同或则单价合同,开工时间拖延越久对施工方很不利,因此在合同中这个问题是必须约定。
如果没有做出约定,承包方可以从投标文件着手,因为投标文件属于投标人对招标人发起要约的响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到了开工日期(进度横道图),那么可以认为是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如果因招标方原因造成不能按该日期开工则,可以视为招标人违约。
建筑业工程项目增值税预缴、开票流程指引?
建筑业工程项目增值税预缴、开票流程
1、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后,项目部相关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税务会计申请开具外经证,开具时限应为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之前;办理完《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后应及时到施工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备案需向施工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施工合同复印件(2)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3)企业的营业执照(如果没有三证合一,还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工程项目涉及外部分包的,项目会计应及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并在施工所在地税务部门备案。
2、分包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工程项目涉及分包的,为及时做销项税额抵减,应及时要求分包单位开票增值税发票
3、计算预缴税款金额。
项目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4、在建筑服务所在地缴纳预缴税款的申请根据计算的预缴税款金额,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预缴时应向施工所在地国税机关提交以下资料:(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2)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此次项目签订的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