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免税项目10%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事业单位免税收入有哪些?
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损益的补贴项目、指定用途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基金收费、科研单位技术转让收入、治理“废渣、废气、废水”收益、国务院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免税项目 (1)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国库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原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及各种企业债券等,不包括在国债范围之内。为鼓励纳税人积极购买国债,税法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所得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销售食用油免税吗?
销售食用油一般不免税。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食用油属于日常必需品,并不属于免税品范畴。税收是为了补充政府的财政收入和管控商品流通的一种手段,所以在销售食用油时,一般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交纳相应的税费。然而,具体的税率和政策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在具体的销售环境中咨询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在中国,销售食用油是需要缴纳销售税的,不属于免税项目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的规定,销售食用油属于应税消费品,适用于销售税。销售税是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目前的税率是3%)征收的税款,由销售者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针对某些特定情况,部分地区或者行业可以享受临时的销售税减免政策,但是这种减免政策通常只是临时性的,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者相关行业协会了解具体情况。
除此之外,针对食用油的特别消费税,是一种针对某些超级豪华消费品和其他特定消费品的税种,并不适用于销售食用油。
一般纳税人在销售粮油和大米时不享有免税优惠。因为现行税务政策规定,超市零售销售粮油、大米类商品,均不属于免税类型,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税法规定,免征消费税的商品,主要有政府特别指定的用于国家非商业供应活动的物品,以及国家规定的生活必需品,而超市销售的粮油、大米属于生活消费品,并不属于免税范围内。
什么是税额式减免?
税基式减免
税基式减免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来实现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
税率式减免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减征部分应纳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应纳税款。减税免税可以分为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种形式。
税额式减免:以企业所得税为例,农林牧渔免税,如当年应纳税额10万,免税10万。海水养殖减半,如当年应纳税额10万,免税5万,征5万。
税基式减免
①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
苗木销售有哪些免税政策?
如果属于农业生产者种植的苗木,免征增值税;如果是购进再销售的苗木,则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免税项目的成本费用可以扣除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