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政府特许经营项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贵州省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保障公共利益及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市政公用事业,实施特许经营的,适用本条例:
(一)城市供水、供气、集中供热;

(二)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
(三)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路灯、园林绿化、广场的养护;
(四)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和道路保洁;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市政公用事业项目。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有权授予特许经营权的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授权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特许经营活动
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活动,加快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事业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是指经市城市交通局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招标方式,授予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限、范围内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并取得合理收益的行为。
第四条 市城市交通局是本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特许经营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获得特许经营权的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义务;
(二)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经营者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和服务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三)受理公众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经营者的投诉;
(四)在危及或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况下,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
(五)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特许经营者的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政府特许经营项目包括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