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基建项目 融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5万亿基建计划意味着什么?
美联储开启了十余年来最大幅度降息,而且还是首次联合全球各大央行财长协调式降息,以此来提振市场信心,恢复经济发展,而全球股市也在降息潮下,开始翻红。
在经济按下暂停键到今天逐步恢复复工复产,我们也对金融市场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资金放水,缓解个人和企业的困境。但似乎没有听到大幅降息的消息,只有3月1号与存量贷款利率有关的LPR利率调整。
这两天我们听到了好消息,各大城市开启了总和25万亿的基建投资计划。
但实际上这次的25万亿基建投资计划,只能算是小版本的开闸放水,小版本的基建投资。
十年前我们开启了地产拉动经济的发展模式,从2008年的4万亿到百万亿资金进入基建和地产领域,开启了我们的疯狂基建模式,让我们有了今天四通八达的公共交通网络和基础设施同时百万亿资金进入地产领域。
外资如何投资中国基础设施项目?
1、采取新设方式成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
这是传统的投资形式,按照中国相关法律,外商投资企业有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三种形式。相较于外资企业而言,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有中方合作者参与,在与当地政府部门协调、分析当地市场状况等方面能够较为便利;只是在企业管理层设置以及决策方面,外资企业更为灵活、更有效率。但是不论哪种企业形式,房地产企业的设立都需要经历一系列程序,如先要参与土地竞标获得土地使用权,然后向发改委申请项目审批、向商务部门申请企业设立审批,再进行外汇登记、工商登记,之后还要申请资质等级的审批。整个流程不仅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而且在每个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就有可能使得整个方案归于失败。
2、 通过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
这种方式相对而言能够省去一些繁琐的设立、登记程序,可以充分利用境内房地产企业已有的项目资源、土地资源以及市场资源进行经营收益。收购参与现有本土房地产公司尤其是国有房地产公司股份,或直接购买烂尾楼等就成为海外资本参与房地产项目运作的主要方式。然而按照近年来的外资准入政策,外资进入只能购买境内房地产企业的股权,对价只能是自有资金,而且需要一次性付清,即不能进行杠杆收购、不能分期付款、不能用股权支付(以股权支付需要报商务部审批,而迄今为止未有获得批准的实例)等,从而徒增交易成本和资金沉淀风险。
3、以过桥融资方式间接投资
间接投资也是境外机构或自然人参与境内房地产投资和收益的方式之一。以过桥融资为例,境外机构或者个人先在国内设立一个或者几个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商投资性公司,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即委托银行向指定的国内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或为国内房地产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获取较高额的贷款利息或担保费用,以实现收益。这是外商为国内房地产企业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短期融资工具,是间接投资境内房地产行业并分享中国房地产行业利润的合法形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基建项目 融资租赁 资本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