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化工投资项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认定项目开工建设?
新开工项目是报告期内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是本年施工项目的组成部分。包括新开工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和恢复项目。

建设项目的“开工”,一般是以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建造基础,或开始打基础桩为标准,计算项目开工的。
环评法规定,编制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开工建设前完成环评手续;环评批了,五年内没有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要重新报审。
然而,环评的批复时间是一个具体时间,但环评法并未对开工建设进行定义,那么,开工时间怎么确定呢?

以开工仪式的时间、开工许可证上的时间、自己写个开工申请领导签字的时间、实际动土那一刻为准?这四种确定原则,对于工程项目管理来说,应该都是没问题的,也算是符合常规理解的。
然而,环评与建设项目密不可分,与其他很多基建手续一样,都需要在开工建设前完成,但它又是所有手续中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环评存在的意义是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这就注定了环评领域的开工不应该是那种形式上、书面的开工,而是应该有实际开工行为(能代表项目特征的基础工程)、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的开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关于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的条款: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化工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